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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全面地对绿道进行了定义定性,实属全国首创,并针对珠三角各地的区域特色给予一定的发挥空间,不刻板规定,即实现区域绿道(省立)规划设计的百花齐放,又对核心技术要点进行统一规定,从而保障区域绿道(省立)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实现。
绿道 规划2015 年 04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明确了共同建设广东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的合作目标。根据《合作协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广东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新模式研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满足全省农民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愿望,全面统筹安排广东省“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按照“抬头做规划、开门做规划、赤脚做规划”的思路,编制《广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三五”规划》。
2014 年 8 月,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四部委联合开展了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四会市成为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广东省唯一的县级市试点。“三个一”的成果内容如下:
针对粤东西北发展基础薄弱、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偏低、财政支出压力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珠三角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问题,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议首次提出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院组织制定《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
项目形成《广东省法定城乡规划成果报批(备案)规范》(包含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东省法定城乡规划成果数据标准》(包含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东省法定城乡规划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样式标准》等7 个标准文件;对城乡法定规划的成果报批、报备、信息化入库等过程的标准进行详细规定,顺应城市规划信息化的历史浪潮,响应国家“一张蓝图干到底”;满足“广东智慧规划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需求,为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和部省市联动提供数据化支撑。
法定成果 报批 规范 标准本次街道设计的类型属于生活型服务街道,重点关注慢行路权的优化、步行环境的营造、街道功能的引导等内容,强调“以人为本”,关注人的需求。设计目标是将金沙湾片区打造成为湛江特色的生活化活力街区。
通过对于国内外宜居理论研究,结合政府考核的特点形成方向性、阶段性、参与性、全面性、相对性五大基本准则。在具体落实准则形成方案过程中,强调考核办法和指标的制定,并非单纯评选宜居城市,开展考核工作的对象是21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这也是与以往宜居城市评选工作的最大区别所在。如创建实绩指标部分,现状占40%,进步占60%,既反映城市政府以往工作积累,也体现近期工作成效。
广东 宜居城乡 政策研究面对快速城市化地区资金有限,发展因素变动较大,招商实施项目不确定性强等问题,传统控规的编制方法显得难以适应。为此,为了探索一条“适应适合快速城市化的控规分层新思路”,编制本项目。
茂名 控规 政策研究为了检验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小城镇技术集成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在用地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先进技术适时采用、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和物质文化改善、城镇综合竞争力提高、城镇和谐社会构建和新农村建设促进等方面总结经验,特此开展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小城镇规划标准及相关技术等集成技术在明城镇综合试点应用示范工作。在试点应用期间,示范跟踪并将成果落实在明城镇扩大范围的总体规划调整与实施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佛山 小城镇 政策研究本研究改变了传统规划仅关注城镇建设用地强度控制的做法,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了分区强度控制及相应的控制指标。首次将集体经营性用地的强度控制纳入城镇规划,指导详细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下层次规划编制和地块开发建设。
镇域规划编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