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充分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广东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对接,明确培育创建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创建程序、验收命名、监测评估、指导协调等内容,确定美丽特色小城镇认定的要求与程序,创建了《广东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全面修订。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院为主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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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充分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广东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对接,明确培育创建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创建程序、验收命名、监测评估、指导协调等内容,确定美丽特色小城镇认定的要求与程序,创建了《广东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全面修订。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院为主编单位。
本项目为“十三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村镇区域空间规划与集约发展关键技术研究的子课题,主要针对目前村镇基础设施普遍配置不足、相关规划编制标准与技术规范缺失、基础设施建设在村镇区域范围内重复建设等问题,参考现行的基础设施规划标准与相关技术,从村镇区域范围内的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基于高效、均等的原则,提出村镇区域基础设施的配置标准、模式、布局等关键技术,为村镇区域规划提供技术支撑,促进村镇区域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根据潮州市有关部门的近期工作部署,创建特色小(城)镇将成为全市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要抓手。本项目将与政府有关部门紧密衔接,聚焦于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以政策制定和规划管理为切入点,构建包括体制机制改革、规划编制指引、建设管理流程涉及等环节的全过程工作体系。通过协调全市土地、资金等资源,全面推动潮州市镇村地区发展,形成良性运作机制。
《新时期村镇地区发展建设的路径探索——以佛冈全域风景化为例》基于广东省以名镇名村、示范村示范县建设带动宜居环境的政策背景,结合相关研究与国内外典型案例,基于区域政策分析,深入剖析了“全域风景化”的内涵,提出并明确其概念,结合佛冈现状情况与发展需求分析其打造“全域风景化”的外部环境与突出优势,确定实施“全域风景化”的目标定位、空间格局与策略应对,明确“全域风景化”各项实施内容与佛冈各部门规划工作的衔接,最终总结得出后发地区村镇实现“全域风景化”的基本路径,构建“全域风景化”指标评价体系,以加强对其规划建设的引导、评价和保障。
宜居城市建设是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评估基本指标体系是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条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全省城市化水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城市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开展广东省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指标体系研究,形成了一套指标、一个办法。
“十二五”期间,全省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步伐,相继编制与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20 年)》、《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规划,加快了岭南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有序推进。各地市先后开展岭南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评选和申报工作,推动近现代建筑的保护与挖掘。然而,岭南建筑及岭南城市依然面临着特色建筑和城市风貌遭受破坏、“奇奇怪怪”建筑层出不穷、政策引导缺乏、各方诉求难以平衡等问题。《弘扬岭南城市建筑特色及城市设计“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重在进一步弘扬岭南地区的建筑文化特色,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建设文化强省,塑造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色和传承历史文化的城乡风貌,打造宜居城市。
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及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基本要求,东融西联、产业强市、实干兴肇,全力以赴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
“十三五”时期(2016—2020 年)是汕头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打造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实现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环境提升、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五年。《汕头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作为落实《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空间支持和实施《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7 修订)》的重要步骤,是对城市近期发展建设进行指导和控制的法定依据。《规划》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产业高端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临港经济区“三大平台”,加快构筑大汕头湾区城市格局,积极推动汕头建设成为创新型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名副其实的粤东中心城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探索符合汕头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明确汕头市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空间布局优化、发展形态和发展路径,提出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主要方向,是指导汕头市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汕头市城镇化发展质量,制定本规划。
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为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 年)》,探索符合梅州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支撑全市“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梅州市启动《梅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通过准确把握“人、产、城、文”四类要素的统筹协调,用切合山区发展实际的新型城镇化理念来促进“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的交融互动和有机统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等精神,推动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探索符合肇庆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进一步提高肇庆市城镇化发展质量,制定《肇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为破解广东城乡区域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传统城市化发展难题,规划提出要走以多中心、网络化和均衡型为特征的大都市区发展路径,实现城乡区域空间一元化、产业一元化和人口一元化,从跨区域合作、区域格局优化、城镇体系健全和城乡融合发展四个层次 , 提出专项策略和城乡区域公平发展机制,促进广东新型城市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