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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项目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
编制时间:
2014-03-31
委托单位:
设计团队:
|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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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为抢占城市发展先机,加快韶关融入珠三角,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号召,2013 年韶关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评估和编制工作,2014 年 03 月正式组织开展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⒈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全面落实主动融入珠三角总战略,将韶关市建成珠三角融合发展区、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

⒉城市性质
规划依托现有优势,立足粤北,着眼于大珠三角,确定城市性质为“粤北门户,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北部战略节点,山水特色鲜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

⒊发展规模
规划至 2020 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 10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20km2 以内;2030 年,人口规模 136 万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150km2 以内。

⒋发展战略
实施“南融北拓中聚”的城市群融入战略,推动与珠三角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业人口城镇化;坚持生态文明战略,完善建设粤北生态屏障;实施中心城扩容提质战略,推动新老城协调发展。

■ 主要特点

一是城市发展目标和定位,由长期以来建设粤北和粤湘赣边界地区的中心城市的发展思维,转变为全面融入珠三角,打造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北部战略节点;

二是我市的城市发展方向长期未明确(或者说摇摆不定)和空间结构不清晰,《总规》城市发展方向由西南向为主修正为南向和西南方向,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规划由“一心五组团”优化调整为 “一带两翼三心,一主五组团”;

三是为满足规划管理和督查要求,《总规》落实了最新的规划和管理理念,充分融入和对接多规合一专题研究、一系列专项工作和各部门专业规划成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上报审批效率的通知》,结合我市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将《总规》的规划期限由原来的 2020 年延长至 2030 年,并做 2050 年远景展望,以谋划长远的城市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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